| 标题 | 公务员体检视力合格标准 | |||||
| 类别 | 公务员-公务员体检 | |||||
| 内容 |
据了解,有很多公务员考生,分数都达到了,但是体检不合格,所以在报考的时候看看仔细看看岗位录取条件,下面由小编为大家介绍公务员视力体检标准: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.8(标准对数视力4.9)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,不合格。 1.公务员体检要求左右裸眼视力均在4.6以上的职位:公安、法律、法医等。 2.公务员体检要求左右裸眼视力均在4.8以上的职位:公安系统、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。 其中公安系统录用的公务员对视力的要求: 1、双侧视力低于5.0,中心30度周围视野,不能录用。 2、色觉异常,不能录用。 3、影响眼功能的眼睑,睑缘、结膜、泪器疾病,不能录用。 4、眼球突出,眼球震颤,眼肌疾病,共同性内、外斜视在15度以上者,不能录用。 5、角膜、巩膜、虹膜睫状体疾病,瞳孔变形,运动障碍,不能录用。 6、青光眼,晶状体、玻璃体、脉络膜、视神经疾病,不能录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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