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标题 | 2017会从考试《财经法规》复习讲义 | ||||||||||
| 类别 | 会计-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-六安会计-六安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| ||||||||||
| 内容 |
“2017会从考试《财经法规》复习讲义”由出国留学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栏目为您提供,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! 税务代理 【大纲要求】熟悉 (一)税务代理的概念 税务代理指代理人接受纳税主体的委托,在法定的代理范围内依法代其办理相关税务事宜的行为。 (二)税务代理的特点 1.公正性 2.自愿性 3.有偿性 4.独立性 5.确定性 (三)税务代理的法定业务范围 1.不能行使税务机关的行政职能。 2.与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范围进行区分。 3.对税务机关规定必须由纳税人、扣缴义务人自行办理的税务事宜,税务师不得代理。(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) 4.纳税人、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律、法规的事宜,注册税务师不准代理。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栏目推荐: 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重点 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 2017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辅导 会计从业考试题库 | 模拟试题 |考试真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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