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标题 | 司法考试宪法考点: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 |
| 类别 | 司法考试-司法考试一卷 |
| 内容 |
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,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。它是据以制定其他法的法律基础。这里是由【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】为您整理提供的司法考试宪法考点: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。希望大家学习掌握好宪法的内涵,顺利通过司法考试!取得好成绩! 1.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,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;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,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、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,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。 2.对于公民的申诉、控告或者检举,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,负责处理。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。 3.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,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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