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标题 | 公务员公共基础重点:行政管理 | |||||
| 类别 | 公务员-公务员公共基础-湖北公务员-湖北公务员公共基础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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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网为您精心准备:公务员公共基础重点。 (一) 行政管理的主体、客体、根本原则和主要特征 1.行政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依法管理国家事务、社会公共事务和机关内部事务的活动。 2.行政管理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,即行政机关。我国为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。行政管理的支配权即行政权,在我国,行政机关的行政权力是国家权力机关依法授予的。 3.行政管理的客体是国家事务、社会公共事务和行政机关内部事务。 4.行政管理活动的根本原则是依法管理。 5.行政管理的特征: a、政治性与社会性。 b、权威性。(国家强制力做后盾) c、合法性。(依法行政是现代行政管理的主要标志之一) d、服务性。 e、统筹性。(统筹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) 相关推荐: 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常识备考:邓小平理论详解汇总 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常识备考:刑法资料汇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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